IBC吨桶出口时需要哪些证件资料?
2025-11-21IBC吨桶用于出口时所需的证件资料,主要取决于其运输的货物是否为危险品。
一、用于运输危险货物(危险品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的规定,出口危险货物必须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256。 因此,出口危险货物时,IBC吨桶本身及所装货物都需要符合严格的监管要求。
核心必须证件:
1. 危包证(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):这是危险品海运出口的法定文件,证明IBC吨桶符合安全运输标准。 无危包证将无法正常报关和装船。
2. 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:在申请危包证之前,需要先由具有资质的包装厂向海关申请包装性能检验。
3.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:明确货物的危险类别,例如是否属于易燃液体、腐蚀品等。
4. 材料安全数据表(MSDS):提供危险品的成分、物理化学特性、安全操作与应急措施等信息。
5. 其他常规单据:包括但不限于装箱单、商业发票、报关单、运输合同、提单等。
办理流程简述:
- 选择有资质的包装厂生产IBC吨桶,并取得《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。
- 装货后,向属地海关申请现场使用鉴定,通过后签发危包证。
二、用于运输普通货物(非危险品)
如果IBC吨桶装载的是普通化工品或其他非危险性货物,则通常不需要办理危包证。
所需资料可能包括:
- 出口商检证/出口性能检验单:部分供应商可提供此证明,以满足普通货物的出口包装要求。
其他通用单证:
无论运输何种货物,通常都需要准备装箱单、商业发票、合同、报关单、提单等基本外贸和物流单据。
重要提示:
- 提前确认:务必在出货前与船公司、货代及海关确认具体要求。
- 选择合规供应商:从能够提供“出口性能检验单"或“危包证"等合规资质的厂家采购IBC吨桶,例如鑫选容器(苏州)有限公司可提供相关证书。
- 无证后果:若无危包证擅自出口危险品,将面临无法报关、船公司拒收、高额罚款甚至货物销毁的风险。
建议根据具体运输的货物性质(是否为危险品),来最终确定需要准备的具体证件清单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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